用聚丙烯酰胺時的注意事項
1.在正式采用某一聚丙烯酰胺產品之前,應進行小規模試驗,以確定最佳用量和使用條件。用作絮凝劑時,總投加量為0.1×0.5ppm。
使用前2聚丙烯酰胺的產品,必須溶解到溶液中,聚合物鏈被完全使用后延長。典型地,陽離子型和非離子型產物稀釋至約0.1%,溶解在要執行的操作,例
如塑料,陶瓷或不銹鋼混合槽。由于PAM分子鏈在溶液中是無規卷曲,并且當制劑溶解在水中的線圈部,線圈和大和豐滿的容積內,并且在所述線圈之間纏繞是
很容易交聯彼此,從外面具有一定的粘度。如果使用離心泵由于從中間線圈結構出可變噴射體積分離的大分子的葉輪部的高速旋轉,交聯的線圈之間被破壞的粘
度降低,減少了使用不變形的效果。
三。pam分子鏈在溶液中受到剪切力的影響,會導致分子鏈斷裂和降解,從而影響其性能。因此,當PAM被溶解和稀釋時,應盡可能減少混合時間以降低混合
強度;通常,混合速度應控制在50-250轉/分之間,不應太快。
4.在使用PAM溶液時,應盡量避免強機械攪拌;輸送PAM溶液時,管道應較厚,水頭和分支管應盡量少,輸送泵應選用單泵或隔膜泵,而不是離心泵。
溶解干PAM產品時要特別注意操作流程,并防止顆粒相互粘連溶解操作失敗。當小試,甲醇的選擇。乙醇等有機濕的試劑,以便改進在水中的粒子的分散性;
工業應用中,容器可以基本上鮮香是1/2小時后添加全部溶液,溶解于0.5?1小時所有即時的產品,添加適當的溫度可以加速產物的溶解,但不應超過60℃。
6.無機絮凝劑與PAM混合時,無機絮凝劑和PAM應分別溶解在兩臺攪拌設備中,否則會引起兩種絮凝劑的相互作用,產生凝集和影響效果;使用時注意投料順
序,一般來說,處理粒徑小于50um的微粒時,先加入無機絮凝劑,再加入聚丙烯酰胺溶液,處理直徑小于50um。對于粗顆粒,加入pam溶液進行吸附架橋,然后
加入絮凝劑。用戶使用時,應先進行小規模試驗,確定給藥順序。
7.作為一般規律,溶液條件越好,聚合物分子鏈就越好,效果越好。因此,陽離子PAM適合于酸性介質,陰離子PAM適合于堿性介質,而非離子PAM適用于酸
性或弱堿性介質。必要時,使用前將PAM溶液稀釋至0.01%或0.05%,有利于分子鏈的進一步擴展,從而提高使用效果,節約劑量。
8.PAM產品不應該被存放于鋼制容器中。干PAM通常長期保存穩定性,溶解在水中會隨時間下降的性能PAM,并且下的濃度,更快的降解。 0.05%非離子或陰
離子PAM溶液-0.1%只能容納一半左右,0.1%陽離子PAM是極不穩定,1?2天,性能開始降低,即,它應該PAM產品即配體的使用也是如此。
9號。由于礦物顆粒表面晶格離子的不均勻排列和過量電荷的產生,對pam分子產生了強烈的影響。pam的橋接作用很難發揮。它只能與單個顆粒一起工作,
并懸浮在泥漿中。若適當調整料漿的ph值,消除部分過量電荷,可提高絮凝效果。
10.PAM的量與固體顆粒的表面積成比例,如果礦物的直徑和非物質沉降較小,則存在較大的表面積,所需的PAM的數量也較大。
11.如果沉降大的粘度,和帶電松散表面,如(膠態鐵)丙烯酰胺均勻分布的微粒將難以降低沉降和絮凝的作用。
12歲。聚丙烯酰胺毒性:PAM本身無毒性,只有當劑量大于5000 0ppm時,對動物胃腸粘膜的吸收才是黏性和有害的。丙烯酰胺中殘留單體丙烯酰胺(AM)是
有毒的。對于油田使用和城市污水處理等產品,殘留單體一般允許在1%左右。用于食品的澄清,如飲用蔗糖汁的澄清,與食品接觸的造紙等,必須嚴格控制殘留
單體的含量,一般小于0.05%。我國規定,食品用聚丙烯酰胺的單體殘留量也小于0.5%。